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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書是近期看到最有意思的一本
(上一本是鯨吞億萬 關於 劉特佐)

作者查爾斯 龐茲的回憶錄
1882-1949
龐氏騙局的始祖

前半生 如同你我一般
掙扎在吃不飽 又餓不死的生活品質
不斷更換工作的打工仔
(也進出監獄不少次)

四十初頭歲 他想通了一個道理
“如果我對任何老闆來說有價值 那麼 我一定能為自己帶來更多價值”

辭了職 租了間小型辦公室
弄張桌子 每天思考著如何創造新的商業模式

就在無意間
他發現了一個在匯率 郵票 回郵卷
之間的一個合法bug

利用這個bug 他製作出一個全新投資方案
只要把錢投資在他這45天 到期保證利率50%
就算45天內贖回 也保證本金全數歸還

就在他支付第一批投資者的高額回報之後
整個波士頓的投資者都陷入瘋狂的湧入

當時為1920年代
他利用這方法 每日的收入可超過百萬美金
(當時美國工人平均年薪約為1500美金)

他在募資的過程
說了一句 讓我非常耳熟的話
“找一個人借一百塊 不如找十個人借十塊”
若干年前 依稀的記憶 又湧了上來

剩下不多說了
我就一些感想 總結在這

成功的詐騙一定要有這樣的條件
1. 資訊不對稱
2. 跨國
3. 利差 或 Bug
4. 媒體
5. 良好政商關係 (政府 銀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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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洛斯里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